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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南安置房(嘉润花园)门面房招租公告
作者: 发表时间:2024-05-30 浏览次数:7993次

为盘活国有资产,现将城南安置房(嘉润花园)24、25号部分空置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,出租信息如下:

一、招租标的:

标的一:东至县尧渡镇泥溪路城南安置房24号楼104、105、106、107、108、204、205、206、207、208、304室(共三层),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99.78平方米,二层建筑面积269.52平方米,三层建筑面积77.79平方米,共计547.09平方米。

标的二:东至县尧渡镇泥溪路城南安置房24号楼101、201、301室(共三层),其中一层建筑面积41.31平方米,二层建筑面积50.74平方米,三层建筑面积50.74平方米,共计142.79平方米。

标的三:东至县尧渡镇泥溪路城南安置房25号楼105、205、302室(共三层),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5.46平方米,二层建筑面积72.14平方米,三层建筑面积72.14平方米,共计199.74平方米。

二、招租方式:

    采取有底价的报价竞争定价法,以租金出价最高者获租。

三、起租价:

1、24号楼104、105、106、107、108、204、205、206、207、208、304室:一层每月18元/平方米起,二层三层每月11元/平方米起,竞租底价为年租金人民币捌万玖仟元整(¥89000.00),价高者得。

2、24号楼101、201、301室:一层每月18元/平方米起,二层三层每月11元/平方米起,竞租底价为年租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(¥22320.00),价高者得。

3、25号楼105、205、302室:一层每月18元/平方米起,二层三层每月11元/平方米起,竞租底价为年租金人民币叁万壹仟零贰拾伍元整(¥31025.00),价高者得。

四、租赁期限

本次租赁年限为三年,承租户每年缴纳一次房租。到期后根据市场行情给予租金调整,到期后如承租人不再承租,所有装饰需按现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。

五、租赁用途:

1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的相关规定、守法经营、按章纳税。

2、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、赌、毒等非法经营场所。

3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、高污染、高危险及法律法律法规严禁经营的其他项目。

4、租赁后自行做好相关安全环保事宜。

5、未尽事宜,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。

六、公示时间: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

七、报名时间:2024年6月6日下午16:00前

(以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时间为准)

八、报价时间:2024年6月7日上午9:00(三处标的依次进行)

九、报名地点:安东集团二楼资产运营部18963737160

十、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:

1、①法人、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经济组织须携带企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企业征信报告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;②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个人征信报告。

2、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(¥5000.00),竞价后凭保证金收据给予退还(不计利息),竞价成功后自动转租赁保证金,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竞租视为放弃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十一、竞租事项:

1、竞租者报价不得低于底价。

2、竞租人明确要竞租的标的物后采取自行报价方式,招租人根据竞租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出价最高者为中选人。

3、竞租成功者现场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
4、竞租成功者在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后七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,且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,否则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房租。

十二、其他事项

最终解释权归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所有。



  2024年5月30日